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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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物业管理工作晨报 总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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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2-09 10:54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物业管理工作晨报

总第11期

佛山市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

各会员单位代表,您好!协会现将近期物管工作事项进行汇总提醒:

物  管 小 知 识

物业接管验收范围:业主专有部位、共用部分

业主专有部分:是指户门以内、毗连部位以外的全部自用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自用阳台、门、窗,室内自用隔墙、墙(板)面、卫生间、楼梯、电器(开关、插座、灯具、开关箱、电表等)、给排水(阀门、管道、水表等)、有线电视、电话、门铃、对讲、空调机位等。

协会近期通知提醒(红色为紧急事项、蓝色为当期新增事项)

1.2017第二期项目经理证书(广东证)领取通知

2017年11月-12月举办的广东省项目经理证培训班证书(广东证)已经已制作完成,请各学员凭身份证到协会(百花广场2820)领取或邮寄,联系电话:83392818。(注意:本次可领的为广东省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全国证)仍在制作中,暂未能领取。由于春节时间,请学员们自即日起至2月11日或2月23日后的上班时间领取)。

2.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协会现急招聘物管工作人员1名。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通过报名方式发至619436928@qq.com;fsfxwg@126.com。

3.佛山市物业管理行业调查摸底工作

请未提交2017年度佛山市物业管理行业摸底调查表的企业,尽快于2月2日(下周五)前提交,如在佛山区域内经营管理的2017年度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请积极申报,感谢支持!

4.2018年春节期间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的提醒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工作检查规定(试行)>的通知》等通知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协会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提醒,请注意查看。http://www.fsestate./nd.jsp?id=660#_np=2_444

5.征集优秀供应商加入佛山市物业管理行业供应商库的通知

协会现向各会员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征集物资、服务供应商入库,为协会会员提供更价廉质优的信息和服务。填妥《申请表》并复印提交好相关资料即可申请,加入佛山市物业管理行业供应商库无需缴纳费用,具体入库详情留意文件或网址:http://www.fsestate./nd.jsp?id=656#_np=2_444。

6.领取《佛山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手册》的通知

受市住建管理局委托,《佛山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手册》现由我协会于1月29日制作完成,因协会现场需于照片处加盖证件钢印以验证真伪,请各专家携一张红底证件照片(小一寸、一寸均可)到协会(禅城区百花广场2822室)领取,可携他人照片代领。注:由于春节时间,如需领取请于2月11日前或2月23日后的上班时间领取。

7.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双证班(佛山班一期)拟于5月举行

协会拟于2018年5月举办一期“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双证班”,请意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尽快报名!

8.2018年度佛山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通知

2018年度佛山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期为2018年1月至3月30日,请有需要参评项目尽快申报。http://www.fsestate./nd.jsp?id=634#_np=2_444

9.缴交2018年度会费及做好年度会员资料核实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缴交2018年度会费及做好年度会员资料核实工作的通知》(佛房协字〔2017〕46号),大部分会员已按照通知文件在1月31日前已缴纳2018年度会费,但仍有部分会员尚未缴纳,为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还请各会员单位继续鼎力支持协会的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2018年度会费。注:未交上一年(2017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一同补交。

已缴交的企业,可联系秘书处领取会费发票,现场领取或快递皆可。

二、行业资讯

1.2017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现正申报中

据协会获悉,“2017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期为1月15日至3月30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五区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申请条件:

a.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申请年度的12月31日);

b.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c.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d.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e.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具体办事指南见下方链接:

http://www.fsaic.gov.cn/bszn/scht/201801/t20180125_7017990.htm

2.工商部门:企业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2017年报

根据工商部门要求,凡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工商部门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报送三大方式:1、微信.2电脑端.3、手机APP

具体详情敬请留意:https://mp.weixin.qq.com/s/KXotI1xLXmFu0ag3n-yo-A

三、行业动态

1、雅居乐物业谋“A+H”双平台

继彩生活、中海物业、绿城服务、中奥到家和祈福生活之后,又一家物业公司即将登陆港股市场。近日,雅居乐披露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生活”)上市的最新进展,雅生活于1月29日-2月2日全球发售,预计2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公开交易。

刚刚叩开港股市场大门,雅生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刘德明又表达了对A股的向往。他表示,未来寻找到合适的时机后,雅生活还会寻求在A股上市,欲打造“A+H”架构物业公司第一股。

从募集资金的用途来看,赴港上市获得资本力量支持后,雅生活立志做大规模。雅生活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联席主席黄奉潮曾表示,目前国内物业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还比较低,给雅生活的并购活动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未来五年是物业公司并购窗口期,因此只要有好项目,雅生活一定会抓紧时机进行并购。(信息来源:人民网)

2、国家标准委印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日前,国家标准委会同26部委共同印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规划》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战略部署。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标准化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对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3、江西省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

近日,省住建厅在转发住建部通知时对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停止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各地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全面取消对物业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在新的物业管理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不得再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作为限定性条件,以及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分依据。

——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备案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和应急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加强物业行业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对抽查中发现的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

——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督促指导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业主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置业主反映的问题。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商解决解决物业服务行业重大问题。(摘自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案例分享)小区居民燃烟花致火灾,物业公司被法院判赔7万元

一居民乔迁时在小区燃放烟花,致小区另一居民新房失火受损,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判令其承担15%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73529.85元。近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6年2月5日陈某搬家时,在大厦大院内燃放鞭炮、大烟花,其中威力大的烟花二个各25发,射程超过24层高。当天上午,大厦另一业主黄某刚装饰完毕的B幢1503室失火严重受损,有关家具、电器、装璜损失及整修费用达490199元。法院一审认定,涉案火灾系由陈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起,且大厦的物业公司对此存在管理不善,遂判决陈某赔偿黄某财产损失416669.15元;物业公司赔偿黄某财产损失73529.85元。随后,物业公司等提起上诉。

法院终审认为,本案系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没有完全履行职责,对在大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不力,缺乏相应的应急救火的预案,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5%比例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摘自 物业管理微资讯)

5、今日新资讯

1、捞金692亿与融资400亿 “碧恒万”开年首战碧桂园万亿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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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2月以来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春节前加快生产进度忽视安全是主因

4、京东生鲜上线“千里眼”溯源直播,消费者可以在商品详情页实时监督食材的生产、加工及包装等各个环节。

5、以科大讯飞为核心团队的“中国智谷”(重庆)科技园7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揭牌,这是重庆市抢抓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实现“重庆制造”向“重庆智造”转变的新举措。重庆计划以此为依托,至2025年打造2000亿元级的大数据智能产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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