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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佛山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专家库的通知208
发表时间:2017-03-31 15:46 关于组建佛山市房地产开发 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提高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行业服务的专业水平,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自律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经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研究,我协会获得许可组建佛山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专家库,现向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征集专家人选。为做好专家库组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主要目的 (一)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 (二)行业调处 (三)行业课题、行业政策研究 (四)专业技术指导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管理 (六)行业、企业诊断咨询 二、入库专家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本行业协会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正面地对本行业及行业协会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或问题进行解读、答疑或接受媒体采访;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及房协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探讨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各种问题,并作出相应的书面评估与解决方案,然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措施; (三)参与房地产优质项目考评工作; (四)参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对行业发展可行性分析、行业市场形势发展课题研究; (五)参与培训专业课程、编制教材、授课讲师等工作; (六)参与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佛山市房协其他具体工作; (七)了解行业内潜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协会反映和组织会议,然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措施。 (八)参与协会受房地产企业邀请对企业经营、项目管理等进行诊断、评估。 (九) 参与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处。 三、入库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受正常劳务费以外的好处,不得接受来自委托或受托单位的财物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工作,对本人所提出的专业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三)协助、配合房地产行业协会、行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 (四)及时申报工作变更事项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事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入库专家享受下列待遇 (一)房协建立一系列评价内容完善的行业专家评价体系,入库专家在聘期间,以服务表现与参与度为评价内容,评级组委会将综合服务对象的评价,结合专家档案内容,定期对专家进行鉴定考评,并颁发相关证书。 (二)根据入库专家的贡献值以及所获得的房协评级,市房协将与专家共享相关的行业数据与市场调研等资料,其共享度与专家的贡献值、级别成正比。 (三)入库专家为行业献言献策、参与房协安排的工作并顺利完成,可在行业诚信自律管理中申请加分。 五、专家管理 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房地产行业专家的选拔、培训、考核、监督及管理工作。 (一)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筛选后供开发专委会审议决议,向合格的申请人颁发房地产开发行业专家证书。 (二)市房地产业协会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业务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讲座和交流。 (三)市房地产业协会建立房地产开发行业专家库,对专家实行“一人一档”登记管理制度,详细记录专家工作业绩。 (四)市房地产业协会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专家因健康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离开本行业、违法违规或其他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有权终止其专家资格。 (五)因故不能参加相关专家工作的,应及时向委托方和邀请方书面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放弃市房地产业协会委托的工作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六)专家库每两年换届一次,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六、自荐或推荐专家入库的条件 申请人可通过自荐、推荐的方式报名。 (一)申请人需在佛山本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为佛山市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在册单位)、房地产相关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就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或学术研究工作。 (二)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领先的技术业务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教学或研究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愿为房地产事业发展服务。 (三)专家资格,从事或接触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企业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其中担任总监或以上职务不少于3年的专业人士,或副教授以上级别的学者。 (四)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违章通报的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经验特别丰富者可放宽至六十五岁(含六十五岁)。 (六)具备以上条件的专家,先由佛山市房协进行面试,最后必须通过房地产专家答辩考核。考核内容均涉及如何运用相关的知识技能来解决房地产领域的专业问题。 七、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报名。单位推荐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报资料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加具意见,连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至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房地产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符合专家应具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申报表上。 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3219212,83212818(传真) 联系人:黄冬炜、唐凯韵 电子邮箱:fsfxkf@126.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8楼2818室
附件:佛山市房地产专家申请表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