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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代理机构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培训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会议158
发表时间:2018-10-12 14:47 10月10-11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与禅城区房地产业协会联合组织,分别召开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培训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会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代理企业专场。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价格监督检查)、禅城区税务局(稽查)、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业协会等领导、部门负责人出席本次会议,众企业纷纷派出多名专项人员出席,加深学习有关内容。
会上,各政府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分别发表讲话,对近期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向各企业作出相应的指示,并通过多部门联动机制,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共同开展联合检查、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分党组成员宋红霞对禅城区房产开发项目的乱象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要求开发企业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会严厉依法依规查处;销售现场要严格按照规定公示,打消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七部委治乱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经营;加强营销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要求营销人员与购房者解释好购房政策与交付装修标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与纠纷;结合扫黑除恶,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接下来的市检、省检乃至国检,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对禅城区中介机构的乱象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要求中介机构注重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性及规范性,机构的备案手续一定要办齐,销售现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公示,接下来会加大巡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使之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七部委治乱文件精神;通过暗访检查我局发现新中介业务知识水平不足,务必加强中介人员业务水平及中介机构文化的培训,务必规范应当了解的房产用语,提高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结合扫黑除恶,提高认识,检讨自身有无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进一步收集线索并联合多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黄若凡表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自律意识,自觉落实企业和机构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文件精神,部署工作要求,对照自律规约,做好收费明码标价公示,杜绝价外收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主动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价格监督检查科还将充分发挥12358、12345价格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各媒体途径反映的群众线索,加派执法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从严查处,对于性质行为恶劣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利用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加强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禅城区税务局稽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周军表示,重点对房地产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清理、整治,尤其是“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进行监控整治,将组织稽查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将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加大打击偷、逃税和清理欠税的工作力度。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副科长蔡蕾首先通报了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线)房地产乱象整治工作,强化协同监管,配合牵头单位检查了多个新建商品房楼盘,要求房地产相关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等广告法规,未得到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不得房地产广告宣传。不得在广告中发布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广告内容不得虚假,欺骗、误导消费者,包括:房地产项目主要内容不存在的;项目的规划、配套设施、质量、价格、销售状况、荣誉信息等与实际不符;项目允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对在建或规划中的项目必须在广告中注明。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2、要遵守工商部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得进入市场经营,超出营业范围的项目必须登记后才可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进行合同欺诈等行为。 1、要配合好行政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房地产企业,要发挥大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在涉及消费者投诉和纠纷时,在契约框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消费调解工作。
今天组织这场系列培训活动,就是要对禅城区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整理整顿,促使禅城区房地产市场能够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氛围中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我们将会分别针对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和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有以下工作计划: 房地产开发方面 1、对禅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销售行为规范宣贯,包括自律经营和项目销售公示规范等内容; 2、设立禅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公示规范示范项目,供开发企业进行对标执行; 3、对禅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及扫黑除恶摸查; 4、组织房地产政策专项培训工作,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宣贯和落实执行,规范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中介机构方面 1、对禅城区未办理机构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排查,并发出限期整改警告函; 2、协会配合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联合多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巡检,检查内容以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为主,包括备案情况、承接业务、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服务价格等; 3、组织房地产政策专项培训工作,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宣贯和落实执行,规范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4、在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息平台上加强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扩大禅城区中介机构及人员纳入红名单的范围,树立标杆,鼓励市民优先选择红名单中介机构及人员提供服务。 房地产业协会作为房地产业的社会团体,将会继续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规范公示及诚信经营行为,对不良的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理;引导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将加强对行业黑名单机构及个人的曝光和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和投诉,正面引导舆论,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籍借本次的总结会议,分别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专场进行对应的行业规范宣贯、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答疑和紧急情况应对演练。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专场上,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业务负责人黄冬炜就今年9月12日发布的佛房协函〔2018〕111号《关于做好佛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自律经营和项目销售公示的行业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宣贯,并结合禅城区的行业情况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提供委托装修服务行为等方面的要点进行详细讲解。 在房地产中介专场上,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业务负责人杨冠锋对本期开展的中介机构门店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主要宣贯了中介门店公示标准、房源发布规范、佛山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信息平台操作说明等内容。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演变,以及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网络化、快速化的需求,更多的政府行政管理、市场交易等企业业务都需要通过“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在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企业人员在实际操作时也遇到了不少疑难。总结会议后,该系统的开发负责人为各企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操演练和答疑。 |